摘要
城隍神源于对城池的守卫,之后逐渐人格化。宋代城隍神人格化的盛行对后世产生深远影响,明初朱元璋将城隍祭祀列入国家祀典,朝廷对城隍祭祀进行了系统化规定,城隍神地位得到空前的提升。清代比附明代祭祀城隍。以黄河中下游地区为主体的中原地区与城隍文化的产生和发展有密切关系,城隍文化在中原地区的演变与发展尤为显著。本文基于对三原县城隍庙的实地考察,探析中原地区人民的城隍神信仰。
一、城隍信仰之历史
一般认为,城隍神始于对自然物——城池的守护之神,即水墉之神,《礼记·郊特牲》:“天子大蜡八……祭坊与水庸,事也。”郑玄注曰:“水庸,沟也。”
孔疏:“坊者,所以畜水,亦以鄣水。庸者,所以受水,亦以泄水。谓祭此坊与水庸之神。”[1]城隍神经历了由自然神向人格神逐渐转变的过程。东汉时出现“浚缮城隍”的记载,为城隍原有的含义
唐代,城隍神信仰最先盛行于南方,主要发挥自然神的功能,祈雨祈晴,抵御水旱灾害。唐中叶起,城隍神信仰已经非常普遍,并逐渐人格化,将正直之人祀为城隍神,不仅守护城池,而且掌管冥间事物。宋代时将城隍神信仰纳入国家祀典,徽宗朝至南宋时期对各地城隍神进行大规模的封爵和赐封,将前代功臣烈士祀为城隍神,得到官方和民间的普遍认可。元代,在大都建城隍庙,沿袭宋代的封爵制度,对大都城隍神不断进行封爵。明洪武二年(1369),朱元璋对全国的城隍加以封爵,却又于洪武三年(1370)“诏去封号,止称某府州县城隍之神。。清代,延续明代制度,官员定期祭祀城隍神,“城隍主厉祭”逐渐发展为民众普遍参与的“城隍出巡”活动。
二、中原地区城隍庙的广泛应用及城隍神的信仰历史
城隍神作为地方保护神本身并不具有教化百姓的职能,但明清时期随着城隍祭祀列入官祀,每岁与其相关的祭拜络绎不绝,祭祀期间民众也围绕城隍开展各类活动,如参与进城隍出巡并举办城隍庙会等。城隍庙成为城镇以及周边乡村官民生活中频繁进出的场所,地方官员在利用城隍庙加强地方治理的同时也强化其教化作用。
社学是中国古代进行启蒙教学的一种方式。明代各府、州、县皆立社学,到清代则令各直省的府州县置办社学。在中原地区,城隍庙成为开展社学的重要场所。同时乡约学习在中原地区也常放在城隍庙中举办。如果说社学的对象只是适龄儿童,那乡约的学习对象则是更广泛的民众。乡约对教化百姓、稳定社会有极大作用。人们频繁的在城隍庙中参与乡约活动,把对城隍对敬畏之情与乡约联系起来,起到了相辅相成的效果。
三、城隍神的信仰功能
首先,城隍神作为中国民间和道教信奉守护城池之神,首先具有守卫城池,御灾捍患的功能。
其次,城隍之设充满了政治色彩,“朕立城隍神,使人知畏。人有所畏,则不敢妄为”。统治者试图通过设立城隍神达到威慑百姓的目的。明清时,儒释道三教合流,城隍神成为道教的神祗,,又与佛教掌管地狱之神的阎罗等同祀于城隍庙,神像个个面目狰狞、阴森恐怖,使祭拜之人心生畏惧,丧失邪念。城隍之设的另一目的是监察官员,使其勤政爱民,廉洁奉公。“新官赴任,必先谒神与誓,期在阴阳表里,以安下民。”明代,新官上任前,必须先到城隍庙向城隍神拜谒并起誓,对官员起到检察作用。
城隍神还具有惩恶扬善的作用,城隍神不仅掌管冥间事物,还管理人间不平之事。遇不平之事,城隍神会显灵惩恶扬善,帮助蒙受损失之人。